天山网快讯(记者 张冬梅)打赢脱贫攻坚战不是终点,而是新起点。记者从1月11日早上召开的自治区民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按照党中央要求和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1年,自治区民政部门将积极推进巩固拓展兜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保持兜底保障政策的连续性,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继续落实“单人户”“渐退期”和就业成本、刚性支出扣减等政策,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员,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要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易返贫致贫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员开展动态监测,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实现早发现和早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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